現年70歲的華裔阿嬤喬‧史密斯(Chau Smith) 在今年的1月25日花了七天在全球七大洲跑完七場馬拉松。問她是否一直喜愛跑步,她卻說:年輕的時候一點也不愛跑步,甚至覺得那是最無聊的運動。但她後來想法卻改變了,這次的目的也是為自己慶祝七十大壽的方式。
喬在澳洲、新加坡、埃及開羅、荷蘭阿姆斯特丹、美國加登城、智利蓬塔阿雷納斯和南極洲的喬治王島跑了7次馬拉松。在這幾天裡,她每天一大早就起床,跑完全馬之後,就立刻乘飛機趕到下一個目的地。
負責馬拉松行程規劃的旅遊公司老闆史蒂夫·希布斯 (Steve Hibbs)表示,周在整個過程中克服了許多困難,如果要用一個單字來形容她,那就是成果。她想以自身的經歷證明任何年齡的人都可以出去跑步,完成這項壯舉,著時非常令人欽佩。
雖然阿嬤曾跑過許多次馬拉松,但要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跑完7洲馬拉松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為此她特意進行了數月的訓練。她表示自己花了8個月的時間訓練,甚至在最後的4個月,每周的跑量高達200公里。
喬出生於越南,在她出生5個月之後,父親因為越法戰爭的緣故而喪命,她13歲時在越南戰爭期間也曾不幸被炸彈炸傷,住院整整一周。如今她的右腳以及右臂,還存留有當年未清除乾淨的碎片。她說,有時候在跑步的時候,會感覺到這些碎片好像快要從肉裡面刺穿出來。她也表示自己一直在努力訓練好自己的身體,所以即使真的很痛苦,也依然正面思考自己仍是一位幸運的人。
1972年喬舉家來到美國,期間也在工廠和餐廳兩個地方工作過。在這之前,她有過一段婚姻,但因某些原因而離婚了,身為兩個女兒的單親媽媽,她每天早上五點就出門工作,直到半夜才回家。
直到在1982年的某個聖誕派對中,她遇到了現任丈夫麥克·史密斯 (Michael Smith),喬一直以為麥克與她一樣喜愛跑步,卻沒想過,他跑步全是為了能跟她在一起。
現在在密蘇里州,周擁有自己的乾洗店。雖然每天要工作10個小時,但只要一想起跑步,她就會感到很開心、興奮,甚至無法用言語表達。
1995年,喬48歲的時候,她在堪薩斯城( Kansas City)跑了一場5K的比賽。由於過敏體質,使她長期需服用抗生素來治療鼻竇炎。在比賽的那天卻不幸發作,迫使她必須戴著氧氣面罩跑步,雖然當時並未真的感到不適,並順利完賽,但麥克卻非常擔心她。此時周卻反過來與丈夫說:「我下一次還要跑半馬!」結果三個月後,她真的說到做到,同時也鼓勵自己,既然跨出去了,就永不回頭。
在密蘇里州參加過各類馬拉松比賽後,很快地,她開始走向世界。 2013年,她還參加了著名的波士頓馬拉松比賽,但因為發生爆炸案而沒有跑完。不過,她在之後的兩年都有參加了波士頓馬拉松。
喬與她的先生一起參加七大洲的比賽,在還未開始前,當喬向麥克提到這次挑戰的時候,麥克雖然擔心她可能受傷,但還是給予了全力支持。周也對家人說,即便是發生了什麼不幸的事情,那也是因為她在做自己熱愛的事情,是值得的。
話雖如此,但喬依然在開賽前做足了準備;她從跑步教練、運動醫生,物理治療師和營養學家那裡尋求建議,並規劃了一個訓練計劃,建立她的耐力。
她表示自己最喜歡的一場比賽是在埃及開羅,由於當時飛機晚點,迫使她們卻只剩下6個半小時的時間完賽,雖然非常緊張,但相對來說也是人生中難得的回憶。
以喬的程度來說,她通常可以在五個小時內完成一場馬拉松比賽,但是連續幾天都要跑步,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否跑得一樣快,但最後她只花了5個小時51分鐘完成了埃及開羅的比賽,也是7場馬拉松裡面成績最好的一場。
跑步是一門藝術,而跑者則是藝術家嗎?最好的答案,就是畢卡索的答案。有人曾問他:「什麼是藝術?」他回答:「什麼不是呢?」
因此,跑步跟我們做的其他每件事一樣,都是一門藝術。當我跑步時,我知道這句話是對的。不論我的表現多麼平凡,跑步是我的藝術,而我就是藝術家。跑步之於我,猶如舞蹈之於他人。跑步是最古老高尚的藝術,我的祖先在會跳舞之前,就會跑步了。跑步給予我形式與實質的完美結合,而非舞蹈。
跑步也符合赫伯特.里德(Herbert Read)的定義。他說,藝術是從混亂中逃脫、是編上號碼的動作、是受尺度限制的物質、是尋找生命韻律的素材。你幾乎可以相信,里德寫下這個定義時,眼睛正在盯著跑者。
還有哪裡更適合逃避混亂及尋找秩序?還有哪裡會把動作根據步伐、呼吸、分鐘、英里做更多編號?還有哪裡會對空間、物質、跑者的精瘦,及道路的漫無止盡下更明確的定義?至少對我而言,還有哪些其他地方,可以尋找生命的韻律,可以聆聽身體,聽它談論我的靈魂?
因為身體變成了靈魂,靈魂變成了身體,所以跑步會是一種整體經驗。跑步是藝術,而且不僅止於藝術。其本身提供了高於其他藝術的思維和抽象。某位畫家曾說:「我需要好幾個小時閱讀,接著思考我所閱讀的東西,整合,然後獨處。與此相較,花在畫布上的時間其實微不足道。」
另一方面,跑者一直都在這塊畫布上。他一直在觀察、感受、分析、冥想;一直在捕捉儲存偏見的前意識(preconscious)。這個前意識頑固地拒絕用我們過去的經驗照亮現在,而跑者在它前方探索本能和情緒,甚至下沈到,只能稱之為神祕的狀態。
跑者的失敗之處,是身為一個藝術家。他可能有能力表達這些感受和洞悉,而且或許他表達了,但無人看見。他沒有做到藝術家的主要功能,傳達他對曾經有過的情緒的瞭解。即使能在不同高度來觀察生命的詩人,也幾乎是在同一個平面上看待跑者。
「他獨自出現/出現,然後經過/獨自一人、已是足夠。」孤獨、移動、充足就是跑者。世界對他並沒有更多的認識。
這一切會隨著時間改變。跑步是一門古老的藝術,只是最近再次流行起來。我們還在學習,如何擬定完整的回應。在交通繁忙的地方,我可能像巴斯特.基頓(Buster Keaton)一樣面無表情。但在孤寂的道路上和空虛的叢林裡,我的內在正變得清晰起來。在那裡,我回應了青草、泥土和落葉。我的跑步是陽光和陰影的一部分,也是吹拂過我臉上與背部的風兒。如果你看見我,就會看到得意、熟練、掙扎、挫折和絕望。我流露出憂傷和憤怒、怨恨,還有對狗、人和高地的恐懼,對黑暗、迷失和孤單的恐懼。
但別人瞭解我們與否很重要嗎?尤其是跑者以外的人?我們不一定要勸說他們親身嘗試跑步,而是要鼓勵他們,尋找他們自己的藝術,成為自己的藝術家,聆聽內心的聲音,那聲音正在呼喚他們,以自己的方式存在於這個世界。
跑者知道這個必要性。我知道,雖然我可以自由選擇做任何一種人,但我堅持要做一名跑者。奧特嘉是這麼說的:「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一種人。但唯有選擇特定的種類,才能做你必須做的那種人。」
在跑步時,我逐漸瞭解奧特嘉的話。我已經找到我特定的種類,聽到呼喚我的聲音,找到我的藝術。我體驗與詮釋生命的媒介。我不擔心,跑步不足以達成這個任務。威廉.詹姆斯曾提到,一位年輕人正在學習自己和他的本能及情緒:「在缺乏實際物資的時候,運動拯救了他,並協助他完成了教育。」我明白,他所要傳達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