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麥奶」咖啡從國外流行到台灣,成為咖啡店必爭的新興產品;隨著蔬食風潮,豆奶、牛奶等不敗食材也在各家手搖飲料店中推陳出新。燕麥奶、豆奶、牛奶名稱雖然都有「奶」,但製作方式與營養成分卻大不同!本篇由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蔡孟融營養師為大家分析其中的差異。
燕麥奶是將燕麥以水浸泡後,加水磨成漿、煮沸、過濾製成,有些燕麥奶產品會使用酵素水解改善質地,或額外添加油脂、食品添加物等成分,讓口感與牛乳更相近、品質更穩定。豆奶是將黃豆浸泡於水中,再磨漿、分離豆渣、煮沸而成;牛奶則是乳牛分泌的乳汁,經殺菌等步驟處理即可飲用。
蔡孟融強調,以六大類食物來區分,燕麥奶屬於「全穀雜糧類」,主要營養成分是醣類(碳水化合物);俗稱豆漿的豆奶則屬「豆魚蛋肉類」,以提供蛋白質為主,是同類別中推薦最優先攝取的食材;牛奶則屬「乳品類」,可提供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質,更是鈣質和無機物的優良來源,其中鈣與磷比值、鈣與鉀的比值及鎂與鈉的比值均近乎人體所要求。
一般人很容易攝取過量的醣類,因此在喝燕麥奶時,需注意一天攝取的醣類總量,避免身體造成負擔。高齡者與減重者常發生蛋白質攝取不足的狀況,建議多喝豆奶與牛奶。
另外,有特殊身體狀況的人要注意:
1. 牛奶、大豆是過敏原,對這些成分過敏的人需注意。
2. 喝豆奶容易產生脹氣,主因大豆所含的一些聚醣類在腸道中,被細菌分解利用同時產生氣體。喝豆奶應依個人觀察與嘗試的經驗,攝取適合自己腸胃耐受的量。
3. 有乳糖不耐症、以及極少數牛奶過敏的人應避免喝牛奶。
4. 豆奶與牛奶含有較多蛋白質,若飲食中有限制蛋白質的病患,如:腎功能不佳者應先與醫師討論,再遵循醫囑適量飲用。
食藥署提醒,燕麥奶、豆奶、牛奶的營養成分不同,應注意營養素的均衡攝取。此外,飲品在開封後都應儘速飲用完畢,或放置冷藏保存;大包裝飲品則避免對口飲用,以免口中細菌污染飲品,加速腐敗,造成食安疑慮。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董氏食品營養中心
責任編輯/Dama
許多運動咖會在賽前與訓練前補充能量飲,希望能提升運動表現、增強續航力;也有不少上班族、學生在熬夜或精神不濟時,習慣到便利商店買一瓶能量飲來提神。然而,能量飲、提神飲料內含的咖啡因真的能消滅疲勞、提升體力嗎?每個人都適合喝嗎?以下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署管理署營養師鄭文怡來為大家做詳細說明。
能量飲的提神成分主要來自咖啡因及維生素B群。其中咖啡因雖然在短期內可以人體快速吸收而達到提神的效果,但也可能造成中樞神經焦慮與睡眠障礙等副作用,因此喝能量飲時須注意攝取份量所含咖啡因,且避免同時攝取過量的咖啡和濃茶。
咖啡因不消除疲勞 18歲以下、孕婦忌喝
市售能量飲的常見配方中,提神的成分主要來自咖啡因。咖啡因是一種神經興奮劑,攝取咖啡因後會刺激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讓人消除睡意,但卻不代表能消除疲勞。一般來說,咖啡因的作用可達3-4小時,隨著每個人的體質以及對咖啡因的耐受度不同而效果不一。
鄭文怡營養師指出,咖啡因雖有提振精神、增加專注力的效果,但若過量攝取,可能會產生心悸、睡眠障礙、心律不整等症狀。根據衛生福利部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不應超過300毫克;而市售小罐能量飲(250ml)含有80毫克的咖啡因,接近一杯濾掛咖啡的咖啡因含量(90毫克)。
此外,懷孕婦女及有心血管相關疾病病友,較不適合飲用能量飲。青少年則對咖啡因的耐受度不及成年人高,可能影響腦神經的發展,也不建議飲用。美國小兒科學會也聲明,18歲以下的青少年不該飲用能量飲料,以免造成神經系統發展受損,以及危害心血管的健康。
牛磺酸與維生素B群 緩解疲憊感
除了咖啡因,能量飲中也經常含有牛磺酸或維生素B群等成分,其中,牛磺酸為胺基乙磺酸,是身體所需的營養成分之一,具有保護腦部神經細胞損傷及抗氧化的功效;維生素B群則是協助體內新陳代謝的酵素輔酶因子,若維生素B群不足,則無法擔任新陳代謝中的輔酶角色,很容易會感覺到虛弱無力。
鄭文怡說明,咖啡因和維生素B群是讓人產生好精神的主要因子,當身體進行長時間活動,會開始耗損體內的牛磺酸,因而產生疲憊感、精神不振…等,此時適當的補充甲硫胺酸和半胱甘酸及維他命B6,身體會開始製造牛磺酸,緩解疲憊感。
市售能量飲多會添加糖來增加適口性,糖在身體裡轉化成葡萄糖提供能量,也會平衡能量飲中維生素 B 群的苦澀味。
一般市售能量飲一瓶的含糖量約在 25-28g 之間,而依據國民健康署「每日飲食中外加糖攝取量不宜超過總熱量 10% 之上限」之建議,一位 50-60 公斤的成人每天攝取上限是 37.5-45 公克的糖(每公克糖可產生 4 大卡熱量),也就是說,一天建議攝取不超過一瓶(約 200-350 毫升)能量飲,以避免過量攝取糖分。
雖然能量飲能在短期間讓人保持專注,但無法解決長期的身體疲憊。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身體體能不足時,偶爾可透過食品或飲品補充營養,但是,保持體力的最佳方法還是充足睡眠、正常的作息與均衡飲食!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67期、國民健康署
責任編輯/D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