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狗能夠一口氣跑完21公里的距離已經很神奇,美國有一隻獵犬,於2016年1月23日闖進一場半馬賽,不僅跑完全程,還出乎眾人意料之外地跑進前十名,實在令其他選手哭笑不得呢。
據Canadian Running等網站報導,這「位」誤打誤撞的「選手」名叫 Ludivine,是一名阿拉巴馬州艾克蒙特市民 April Hamlin 所養的2歲半獵犬。當天早上,Hamlin 像平常一樣放 Ludivine 到戶外去散散步。沒想到,當天剛好有一場艾克蒙特半程馬拉松 (Trackless Train Trek Elkmont Half Marathon) 在附近公路舉行,Ludivine 跑著跑著就這麼闖進了半馬賽事的跑道。
當時還沒起跑, Ludivine 混進了在起跑線前等候的群眾,並興奮地跟著大家等待比賽開始。槍聲一響,Ludivine 便跟著其他選手,在賽道上跑了起來,成為這個半馬比賽中,唯一一位不請自來參賽的「選手」。在途中,好奇心旺盛的 Ludivine 不時跟路上的觀賽者與動物朋友打招呼,讓沿途工作人員有些困擾。雖然這隻「汪星人」邊跑邊玩,但最後竟然以1小時32分跑完這場半馬賽,成為全場第七名衝進終點線的「跑者」,逗得大會主辦者既無奈又好笑,最後只好選擇也為牠戴上一面完賽獎牌。
Ludivine 的主人 Hamlin 事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 Ludivine 誤闖了這場半馬賽,她說:「我只是打開門,然後牠就自己跑去參加比賽了」。
Hamlin 又說,直到她一位在比賽終點當義工的朋友傳照片給他,他才知道這件事,一開始時覺得非常尷尬與抱歉,因為怕 Ludivine 妨礙到其他真正的跑者,那就不好了。
這場艾克蒙特半程馬拉松最後有165位跑者完賽,當然其中包括 Ludivine,賽事收益將捐助艾克蒙特高中的越野與田徑隊的選手,作為他們的訓練與比賽經費。
是說,以一隻狗而言,跑21K這樣的距離,應該就等同人類的超馬了吧!
請看當地電視台的報導:
沒有受過一天田徑訓練,長大才發現自己很喜歡跑步;參加過兩屆波士頓馬拉松,全馬最佳成績 2 小時 39 分。目前居住在加州,與同樣追求全馬夢想的夥伴一起努力著。
FB Jay的跑步筆記
聰明的馬拉松備戰是一項整體的努力。睡眠、恢復、交叉訓練,還有最重要的營養,一切都發揮著重要作用。若向任何有經驗的跑者請教:正確的食物、正確的攝入量和正確的進餐時間,當比賽日到來時,這些能帶來許多不同的成果。
很多馬拉松跑者會等到大賽前1-2週才考慮飲食問題,但比賽營養要比5天的糖原負荷大得多。建議至少在賽前幾個月就要開始考慮你的飲食,而且下面你還會看到很多要做的事。
賽前大約8週,找出哪些品牌或類型的運動營養產品最適合你的胃。然而,要確定的唯一方法就是實驗;在長期訓練中模擬比賽營養計劃,目標是每小時30-60g碳水化合物、24-48盎司(約0.68-1.36升)水和400-800mg鈉。
賽前一個月,你還應該計劃比賽日的進餐計劃。一般原則是賽前1-2小時,每公斤體重補充1-2g碳水化合物,或賽前3-4小時,每公斤體重3-4g碳水化合物。練習在長跑前吃各種各樣的早餐,觀察它們的消化情況,避免高脂肪食物,因為脂肪需要很長時間消化。最好的選擇是香蕉、吐司麵包、燕麥片、水果、穀物、土豆或大米。
賽前減量週的目標是讓身體休息,並從所做的所有艱難訓練中充分恢復過來。補充水果、蔬菜、全穀物、豆類、豆類蔬菜、堅果和種子。避免加工食品,努力從高碳水化合物食物中攝入你總能量的70%。
不必為賽前減量期體重增加而驚慌,為了在比賽中能把儲存的糖原轉化為能量,身體必須儲存3倍於糖原的水(每g糖原對應3g水),所以大量喝水沒問題,心情也要放輕鬆。
每個人都知道碳水化合物,但很少有人意識到硝酸鹽對性能有多麼重要。硝酸鹽通常在像甜菜、芝麻菜、瑞士甜菜這一類的植物食物中存在,它能轉化為一氧化氮,是一種能增加心臟和工作肌肉血流量的有效的血管擴張劑。賽前連續7天,每天飲用8盎司(約227ml)的性能果汁;比如甜菜汁,賽前的早上再喝8盎司(約227ml)。
提早吃一頓高碳水化合物、低脂肪的晚餐,以確保身體有足夠時間來充分消化掉一切。避免攝入會讓胃灼熱的食物,如辛辣食物、高脂肪食物、深度油炸食品、高酸性食品如西紅柿、巧克力或薄荷。盡量選擇低纖維食品可有助於防止腹瀉、胃痙攣和脹氣。
這是比賽日營養規則中最重要的一點。賽前早餐請選擇你在前一個月時所食用的那些食物,是在適合不過了。
如果你習慣在早上喝咖啡,那比賽日也同樣這麼做。熱茶或咖啡通常有助於在賽前清理腸胃,賽前2-3小時要補充1.5-2.5杯水,這將確保你在賽前,有足夠的時間來排出多餘的體液。
為完成能量補充,你可能在賽前30分鐘還需要以凝膠或者運動飲料的方式補充15-30g碳水化合物,比賽開始後,這些營養計劃會給你增添信心且安心。所以提早計劃、實施計劃,然後去現場享受比賽日,你會因此表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