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是一門藝術,而跑者則是藝術家嗎?最好的答案,就是畢卡索的答案。有人曾問他:「什麼是藝術?」他回答:「什麼不是呢?」
因此,跑步跟我們做的其他每件事一樣,都是一門藝術。當我跑步時,我知道這句話是對的。不論我的表現多麼平凡,跑步是我的藝術,而我就是藝術家。跑步之於我,猶如舞蹈之於他人。跑步是最古老高尚的藝術,我的祖先在會跳舞之前,就會跑步了。跑步給予我形式與實質的完美結合,而非舞蹈。
跑步也符合赫伯特.里德(Herbert Read)的定義。他說,藝術是從混亂中逃脫、是編上號碼的動作、是受尺度限制的物質、是尋找生命韻律的素材。你幾乎可以相信,里德寫下這個定義時,眼睛正在盯著跑者。
還有哪裡更適合逃避混亂及尋找秩序?還有哪裡會把動作根據步伐、呼吸、分鐘、英里做更多編號?還有哪裡會對空間、物質、跑者的精瘦,及道路的漫無止盡下更明確的定義?至少對我而言,還有哪些其他地方,可以尋找生命的韻律,可以聆聽身體,聽它談論我的靈魂?
因為身體變成了靈魂,靈魂變成了身體,所以跑步會是一種整體經驗。跑步是藝術,而且不僅止於藝術。其本身提供了高於其他藝術的思維和抽象。某位畫家曾說:「我需要好幾個小時閱讀,接著思考我所閱讀的東西,整合,然後獨處。與此相較,花在畫布上的時間其實微不足道。」
另一方面,跑者一直都在這塊畫布上。他一直在觀察、感受、分析、冥想;一直在捕捉儲存偏見的前意識(preconscious)。這個前意識頑固地拒絕用我們過去的經驗照亮現在,而跑者在它前方探索本能和情緒,甚至下沈到,只能稱之為神祕的狀態。
跑者的失敗之處,是身為一個藝術家。他可能有能力表達這些感受和洞悉,而且或許他表達了,但無人看見。他沒有做到藝術家的主要功能,傳達他對曾經有過的情緒的瞭解。即使能在不同高度來觀察生命的詩人,也幾乎是在同一個平面上看待跑者。
「他獨自出現/出現,然後經過/獨自一人、已是足夠。」孤獨、移動、充足就是跑者。世界對他並沒有更多的認識。
這一切會隨著時間改變。跑步是一門古老的藝術,只是最近再次流行起來。我們還在學習,如何擬定完整的回應。在交通繁忙的地方,我可能像巴斯特.基頓(Buster Keaton)一樣面無表情。但在孤寂的道路上和空虛的叢林裡,我的內在正變得清晰起來。在那裡,我回應了青草、泥土和落葉。我的跑步是陽光和陰影的一部分,也是吹拂過我臉上與背部的風兒。如果你看見我,就會看到得意、熟練、掙扎、挫折和絕望。我流露出憂傷和憤怒、怨恨,還有對狗、人和高地的恐懼,對黑暗、迷失和孤單的恐懼。
但別人瞭解我們與否很重要嗎?尤其是跑者以外的人?我們不一定要勸說他們親身嘗試跑步,而是要鼓勵他們,尋找他們自己的藝術,成為自己的藝術家,聆聽內心的聲音,那聲音正在呼喚他們,以自己的方式存在於這個世界。
跑者知道這個必要性。我知道,雖然我可以自由選擇做任何一種人,但我堅持要做一名跑者。奧特嘉是這麼說的:「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一種人。但唯有選擇特定的種類,才能做你必須做的那種人。」
在跑步時,我逐漸瞭解奧特嘉的話。我已經找到我特定的種類,聽到呼喚我的聲音,找到我的藝術。我體驗與詮釋生命的媒介。我不擔心,跑步不足以達成這個任務。威廉.詹姆斯曾提到,一位年輕人正在學習自己和他的本能及情緒:「在缺乏實際物資的時候,運動拯救了他,並協助他完成了教育。」我明白,他所要傳達的真理。
一般畫家用畫筆、顏料等媒材作畫,而一位來自美國舊金山的馬拉松跑者萊妮莫恩(Lenny Maughan),卻是用GPS和自己的汗水畫出一幅幅巨型畫作。不同於一般跑者以5-10公里跑出一個愛心或英文字母,他用超馬46公里的距離,「跑」出一幅世界著名的芙烈達自畫像。
來自舊金山的莫恩是一名跑步狂熱者,也是個多產的藝術家。自2015年3月以來,他每個月都會創作一件新的藝術品,迄今共有53件,而且他的創意和精力都還沒用完。對莫恩而言,畫布就是他的家鄉舊金山,畫筆就是GPS,因為他相當熟悉家鄉的網格狀街道,這樣的圖案讓他有更多創作自由。
莫恩在接受國際跑步雜誌《跑者世界》受訪時,曾表示在一開始使用GPS創作時,他發現到一些跑者上傳的GPS跑步圖案是一些愚蠢的身體部位圖,而不是真正的藝術。他認為「那些有趣而聰明,但並不原創。」
為了創造與眾不同的作品,莫恩從《星際迷航記(Star Trek)》開始找尋靈感。他先在紙本地圖上勾勒出瓦肯人(星際迷航記裡的外星種族)的招牌手勢Vulcan salute(即食指跟中指併攏,無名指跟小指併攏);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為了紀念飾演該片史巴克一角的已故演員李奧納德·尼莫伊。接著,他發現Market Street這條街道的走向呈一個V字形,是個很好的起點,其他手部剩餘的部分就很容易成形。「當看到作品被我使用的Strava GPS社交軟體廣為流傳之後,我很高興,就開始迷上了GPS創作。」
莫恩完成的藝術作品中,從簡單的心形、幸運草,到複雜的人體、手拿著一雙筷子的輪廓都嘗試過。在真正出去跑之前,他都要事前進行大量的計畫﹕「我必須提前精確地準備。要嘛畫出我心裡想的各種隨機圖樣,要嘛我會在地圖中尋找圖樣。通常會嘗試在街道的線條中連成一個形狀,然後用螢光筆在紙本地圖上畫出來,在規劃出適合的樣式之前,可能已經有好幾版草圖了。」
每次跑步時,莫恩會帶著他繪製的草圖上路,通常一跑就是32公里左右,因為慢跑的範圍愈大,愈能畫出精細的圖樣。想當然,當創作一幅GPS巨型畫作時,為了要確保路線正確,跑速、跑步表現通常不是重點。「我真的不在乎里程數、坡度或是速度,這不是重點,因為這不是比賽,這時最大的重點是形狀。」
在創作之外,莫恩全年都在為馬拉松賽事訓練,他平時會加入當地跑步俱樂部以維持基本跑量;然而創作是孤獨的,當他在跑一幅新作品時通常一個人。莫恩表示﹕「我總是獨自把它們(作品)跑完,我歡迎朋友加入或跟隨我,但還沒人這樣做。」
近期,莫恩完成一幅被公認為「二十世紀美洲最偉大的女性藝術家之一」的墨西哥女畫家芙烈達‧卡蘿畫像(Frida Kahlo),且在美國社群網站Reddit和當地媒體引發熱烈討論。這幅畫是莫恩花了6個小時8分鐘時間,跑了46公里才完成的。
莫恩回想創作過程﹕「我曾多次搞砸,最糟糕的可能就是最近一次芙烈達畫像。兩年前我曾嘗試繪製過,但當時我沒預估到有個在地圖上看不到的水庫,繞來繞去,芙烈達的右眼上就像多了一塊囊腫,我只好放棄了。這個月,我在城鎮裡的另一區畫出新的芙烈達,第一次嘗試中,我做了一個錯誤的轉彎又再度搞砸她的右眼,但眼睛必須完美,幸好最後我終於把她畫好了。」
莫恩的設計平均約32公里,因此他必須非常謹慎、避免採取錯誤的轉彎,否則將會把漫長的跑步日拉得更長。如果出錯,幾乎意味著他不得不選另一天從頭來過。往後,他計畫每個月只生產一幅GPS畫作。
資料來源/Runner's World, SFGATE
責任編輯/D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