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跑步及馬拉松,距離、里程、時間及配速都是跑者們最在意的數字。數字本身並不是負面的,它能夠激勵、教導和幫助我們改進,使我們在下一次的馬拉松跑程中表現更好。然而,當這些數字滲透到我們生活中的其他領域,且讓這些數字定義我們自己時,卻可能出現了問題。
首先思考:為什麼會開始計畫跑步?我們努力達到目標後,數字的呈現不僅僅於里程數上,更多反應於體重、衣服尺寸等度量上。人性基本的慾望之一就是希望好還要更好,並且基於人們愛美的天性,有些關乎體態的數字似乎一直無法滿足。所以當自己認為已經跑了很多,卻在某天起床發現自己體重的數字不再下降、衣服不再寬鬆,想保持效果似乎只有增加里程數一途,這些數字所帶來的壓力,幾乎影響了整天的心情和生活。
你的生活中或許曾有過這樣的時期,每天第一件事情就是量體重與體脂,維持某個重要的數字,你不允許自己的身形不夠健美,否則就加入更多訓練幫助自己看起來像一位菁英運動員,因為每當從雜誌上看到他們的身材,你總要求著自己也要成為那個形象。
現實上,菁英跑者們的訓練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所謂的菁英即是少數突出,尤其指體能狀況天賦異稟的人。你的身體與他們不一樣,如果你想要努力達到與他們一樣的成績,甚至重塑自己的外型,這個過程並不一定能幫助你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更別說是一位更好的跑者。訓練的過程中,一定要傾聽身體發出的任何訊號,否則當你終於達到自己的理想PB及體重時卻付出了健康。尤其當目標放在體重卻忘了回應身體的聲音,殊不知這些聲音對你來說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的生理機置並不稱許自己朝著不健康的方向奮鬥。
達到了目標體重後的你會想要花更多的時間,跑更多的里程數。但里程數不見得可以與時間同時做為跑馬拉松的訓練目標,或者說,里程數本身就已是目標。假設你每週有120公里的跑量, 120公里就是你利用了生活中僅存的空檔時間來完成的跑量,有些時候應該要放鬆休息了,卻全部付出在距離的追求,最後仍發現時間還是不夠。也或許達到目標之後,你非常的有成就感,往後的日子,腦中想的便是投入更多更多的時間。
或許換一個角度思考:如果想要提高自己的跑步成績,可以將自己當作一位跑者而非一位選手;爭取個人記錄並不是壞事,只要不讓數字與時間決定你的自我價值。
假設你為自己設定馬拉松時間要進入4小時內,漸漸地也做到了: 3:59、3:58…等,甚至想像著有一天能低於3:30,留意在這1分、2分之間的差異,其實就是用數字定義了自我,也因此你會發現跑步不再是最自在的事。數字會變化,我們每一天也在變化、老化,總有一天配速也將會漸漸減慢,里程數會變得越來越短。所以若你總會以數字來決定投入一項運動與定義自我價值的指標,最後免不了會是失望的。
當那一天來臨,你的體重增加了、速度慢下來了、里程數甚至不能再增加了,跑步這件事對你來說仍然是值得的。如果你不得不買更大尺寸的衣服,或者跑步的樣子不再像羚羊般的速度,但是你仍是可愛的。不管是否達到自己理想的目標,只要你還喜歡跑步,你永遠都是一位跑者。
數字是衡量成長的一個有效指標,但千萬別忘了數字畢竟是數字,並不用來肯定或否定身為跑者的你或是你的價值。
責任編輯/瀅瀅
在台灣的馬拉松賽道上,常常能見到「Y拖幫」出沒,不過,穿拖鞋跑42公里全馬已不稀奇!在美國田納西州一場500公里超馬賽中,一名當地男老師竟全程穿涼鞋跑出3天14小時11分31秒成績,不僅奪下第一名,更打破場地紀錄。
2019 edition of the Last Vol State 500K超馬賽於7月11日開跑,賽道橫越田納西州。45歲的涼鞋哥格雷阿姆斯壯(Greg Armstrong)是一名科學教師,也是非營利組織Run4Water的負責人,他已第五次嘗試田納西州500公里超馬賽。第一次嘗試時他DNF(未完賽),而今年45歲的他,在沒有任何支援團隊幫忙補給的情況下,從120名參賽者中脫穎而出、奪下第一名,更打破自己在2016年有支援團隊協助下的紀錄。
打破場地紀錄也許不稀奇,但阿姆斯壯穿著一雙Teva品牌的Tanza運動涼鞋完賽,更穿它每個月訓練800-970公里,這個壯舉引人注目。他在受訪時表示﹕「像這場比賽和惡水超馬(Badwater 135)都以摧毀跑者的腳底而聞名,但這場比賽中,我穿涼鞋保持雙腳乾爽、鞋子很快就乾了,所以都沒有長水泡,只有大拇指微微摩擦到涼鞋鞋帶位置,而它已經陪我跑了4,345公里。」
「很難用言語描述在Vol State比賽中,我有如雲霄飛車般起伏的情緒」在阿姆斯壯的比賽途中,他有如經歷一場旅行,但是沒有支援團隊補給的情況讓人難以控制時間。他3天半的賽程全都待在戶外,只有需要補給食物和運動飲料時,才會到加油站覓食,或是受不了田納西州的高溫時,他才會到餐廳休息20-25分鐘。
儘管在開跑前段,阿姆斯壯和第二名Johan Steene曾一起領跑一段路,但全程大多時間是獨自完成。在最後24小時,他在一座小鎮的路邊水溝旁小睡一會兒,鎮民還以為他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比賽途中,阿姆斯壯認為最困難的是後勤補給。「尤其當加油站之間長達48公里時,我必須攜帶約6.8公斤的食物。但我想要有個完整的體驗,所以每當累了,我都會趟在水溝或公園長椅上睡覺。」
隨著比賽結束,這雙涼鞋跑了4,345公里後終於功成身退。而阿姆斯壯最不捨的是,他之前買了8雙同款涼鞋,這次穿的是最後一雙,而這款涼鞋已停產,所以他必須再度尋覓適合的涼鞋,以符合他愛「露趾」的習慣。
穿涼鞋比超馬真的有那麼多好處嗎﹖國際跑步雜誌「跑者世界」找了專家諮詢,看看穿涼鞋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美國足病醫學協會發言人暨紐澤西州足病醫師Alan Bass指出,雖然穿涼鞋時腳跟和腳趾保持在適當位置,結構看似是合理的,但不建議跑者穿任何類型的涼鞋跑步。「阿姆斯壯是個大例外,我認為至少99%的人無法舒服地穿著涼鞋跑完超馬。」
如果以休閒用途來說,阿姆斯壯的涼鞋也許適合許多人,因為鞋型可以環繞腳背並支撐跟腱(又稱阿基里斯腱),但仍然不適合跑步。
資料來源/Runner's World, IRUN4ULTRA, 2019 Last Annual Vol State Run
責任編輯/D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