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現在許多人都想要在接種COVID-19疫苗之後,立即回到健身房進行運動訓練,但這樣做式可以的嗎?目前雖然沒有沒有關於在冠狀病毒疫苗接種期間,運動訓練該注意的官方指示,但有部分的研究表示,在接種疫苗前24小時保持適度的運動,能有助於提升身體的免疫能力並於接種疫苗之後產生抗體,但再接種疫苗之後是否可以立刻進行運動及訓練?
到目前為止,尚無證據表明接種COVID-19疫苗後的運動及訓練可能對健康有害,因此,如果你的身體狀態允許你進行進行一些簡單的運動訓練,那基本上都不會有太多的問題。然而,在國外有許多的人在接受注射疫苗之後,都會產生包含腫脹、肌肉疼痛、疲勞、發燒以及注射部位疼痛的副作用,所以,在接種疫苗之後是否要進行原有的嚴格訓練或修改訓練強度及方式,避免造成任何對於身體的傷害,就要取決於每個人接種完的身體反應。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 (CDC) 的說法,COVID-19疫苗可能有一些常見的副作用。在注射疫苗之後,有的人會在手臂注射部位感受到疼痛、發紅與腫脹;除此之外,還有可能會伴隨著疲倦、頭痛、肌肉疼痛、寒顫、發燒和噁心等常見的現象。這些跡象都是證明你接種的疫苗正在對病毒產生免疫力,有些人可能會有輕微的症狀,而另一些人在注射後會面臨很大的不舒適感,因此,沒有辦法告知你該不該立即進行運動及訓練,如果你感到疲倦和噁心時,最好能避免立即性的訓練以防止受傷。
接受疫苗的注射之後進行訓練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的危險,這時你可以安排簡單又低強度的訓練動作與計劃;並隨時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有感覺到不舒服的現象,請不要勉強自己完成計畫的運動課表,簡單來說就讓身體狀態來指導你。
身為免疫學家和過敏症專家同時也是紐約大學 COVID-19 疫苗試驗的聯合研究員的Purvi Parikh博士表示,你可以在接種疫苗後一到兩天在感覺恢復正常時,恢復任何常規性的訓練,在適當的時候從低衝擊和低強度的運動或訓練開始慢慢開始進行,在第二次注射輝瑞 BioNTech或墨德納Moderna後更是如此,這與它們第二劑擁有更強烈的副作用有關。
Purvi Parikh 博士說,接種疫苗除了導致虛弱或噁心之外,接種後進行運動訓練有可能會增加身體內炎症的狀況,這是因為運動訓練都會加速血液流動和心率提升。即使你在接受COVID-19疫苗接種後沒有感受到任何副作用也是如此。密蘇里州的營養師Cara Harbstreet也表示,在接種疫苗之後你可能會迫不及待的想進行以前常做的運動及訓練,但你也可以選擇適應身體的反應之後再進行調整訓練,就身體健康與運動訓練而言「休息幾天並非偷懶」。
同時,歷史數據顯示,在接種疫苗之前進行訓練可以作為佐劑或任何增強人體對疫苗免疫反應的物質,耶魯大學的兒科和成人住院醫師Sharon Ostfeld-Johns博士也表示,她在接種COVID-19疫苗後騎自行車回家,她引用了2014年發表於ScienceDirect期刊內「運動對疫苗接種反應的影響:對人類慢性和急性運動干預的回顧」研究報告,指出「接種疫苗後運動可以提高免疫反應」。
目前,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表示,接種疫苗後可以「訓練手臂」以幫助減輕疼痛和不適。紐約 Northwell Health 的成人和小兒過敏和免疫學專家Blanka Kaplan博士特別說明,在接種疫苗前後2小時都必須要避免劇烈的運動與訓練,其實所有的專家都一致認為,在進行任何運動訓練之前最好都先注意自己身體的狀況,千萬不要勉強身體進行大量的高強度訓練。
資料參考/sciencedirect、miamiherald
責任編輯/David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於1月17日在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中3館2樓拱廳辦理「2025台北雜誌年會暨第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並舉辦「內容有價、侵權案告捷:百家媒體攜手保護著作權」記者會,吸引眾多媒體領袖與產業專家出席。記者會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呼籲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內容創作價值,維護產業永續發展。
2023年某讀者因於 LINE 群組非法轉傳雜誌媒體 PDF 檔案遭檢舉,並由雜誌公會聯合商業周刊、天下雜誌及今周刊提起訴訟。歷經一年多審理,法院於 2024 年 11 月判決被告拘役 30 天並駁回上訴,展現法律對侵權行為的嚴正態度,再次強調「內容有價」的核心理念。
雜誌公會理事長龔汝沁表示:「智慧財產權是媒體產業永續發展的基石。公會將持續推動立法,堅守內容有價的理念,並呼籲社會大眾支持,從合法使用做起,尊重內容創作價值。」
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表示,智慧財產權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支柱,媒體作為第四權,為民眾權益發聲,不僅應捍衛大眾權益,也必須為自身權利發聲。
梁永煌直言:「如果我們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守護,又有什麼資格號稱能帶領新聞媒體推動公平與正義?」 他提到,近期成功處理的智慧財產權案件,離不開相關人員的道德勇氣,這也應成為每個人共同擁有的責任。他認為,上述判例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立下更清晰的標準,讓社會了解非法行為的危害。並提出未來三大行動方向:
第一,應讓大眾了解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避免因缺乏法律知識而誤觸法網。
第二,希望文化部等相關機構協助擴大宣導,促進社會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與理解。
第三,鼓勵每個人都能成為「文化尖兵」與「文化警察」,勇於檢舉侵權行為,為文明社會的進步貢獻力量。
他最後呼籲:「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台灣走向文明與創新的重要一步,也是媒體與社會共同的責任。」 城邦媒體控股集團法務總監邱大山則指出,非法轉載對內容產業發展造成嚴重影響。他強調,民眾如需分享內容,應選擇付費閱讀或透過合法管道,如圖書館借閱或電子書平台,培養尊重創作者的文化氛圍。
此外,天下雜誌集團法務總監邱愛倫指出,非法轉傳行為早已滲透至各類社群,這些地方頻繁轉載雜誌數位媒體內容,卻缺乏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基本認識,這類行為已對內容產業造成龐大的經濟損失。盼政府加強跨部門合作,應對數位化所帶來的侵權挑戰,並確保數位時代內容創作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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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